关于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05-28浏览次数:10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毫不放松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多地出现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辽宁、安徽省报告多例本土确诊病例,国内疫情播散风险增加,疫情防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学校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牢牢守住学校疫情防线。

二、密切关注国内疫情进展。各部门(单位)要密切关注近期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变化,及时通知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2021年4月29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相关接触者,要及时主动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并报人事处、学生处、国际教育学院备案,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向医生报告发病情况及旅居史、接触史,便于诊断治疗,并配合淮安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绝不允许带病参加集体性活动。如发现有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校返校人员,也要及时主动报告。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各部门(单位)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的防控要求,加强校园活动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和环境同查、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来访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全面细致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和报送制度,要根据全国疫情最新风险等级提醒,强化师生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入境及中高风险地区来校返校行程排查,每天下午2:00前报总务处(联系人:刘春龙),并在3:00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缺课监测工作,及时上报学生缺课信息。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充分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和校内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品等传统媒体作用,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师生员工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师生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