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学校电气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安﹝2017﹞7号),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开展全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和既有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学校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推动各级领导再重视,各项措施再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淮中
副组长:梁 枫
成 员:王 凯、管炳庆、王兴波、刘忠驷、朱绍勇、张卫平、于龙飞、徐建军、郭德怀、姚炳明、顾正祥、陈国强、蒋淮阳、刘 军、周玉东、桑 雷、高海侠、吕成文、焦金岚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在总务处。
主 任:管炳庆
副主任:朱文军、耿兴兵
成 员:丁迎冬、黄新伟、徐 翔、陈 荣、陈道江、季云祥、张勇、蒋耕红、陆英明、张龙忠、汤如平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学校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是否存在未配备专业电工或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二)突出重点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业、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地方,电梯、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的电气综合治理。针对近几年学校特别是学生宿舍存在的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器电路老化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到位,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加强学校电气安全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加强对二级单位、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学校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巡查,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规范学校电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严禁采购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器产品。
(四)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学校网站、微博、微信、校内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电视屏幕等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介,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将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师生购买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器产品。
四、实施步骤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2月10日)
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隐患本单位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报校进行整改的要填写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专人负责整改落实。
(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10日—2018年4月30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大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核查,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部署相关职能部门逐条开展隐患整治,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落实,直至符合要求。对需要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书面报告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督查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6月30日)
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督查。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督查,推动建立学校常态化安全长效机制。
五、实施办法及责任部门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工作事项 | 内容 | 要求 | 区域 | 责任部门 |
排查治理 | 私拉乱接、使用“三无产品”,人走电不断 | 无私拉乱接,不购买和使用“三无产品”,人走电断 | 办公场所 | 各部门、院系(部) |
学生宿舍 | 学生处 | |||
电气安全隐患 | 能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上级协助整改的逐级上报 | 实验、实训室 | 教务处、院系(部)、商科实训中心 | |
弱电机房、网管中心 | 现教中心 | |||
图书馆 | 图书馆 | |||
食堂 | 后勤服务中心 | |||
出租房 | 国资处 | |||
公共区域及配电房 | 总务处 | |||
线路敷设不规范 | 按规范整理 | 全校 | 总务处 | |
用电负荷超额 | 调研后上报 | |||
电气线路老化 | 整改更换 | |||
设置短路保护 | 按要求设置 | |||
建设采购 | 实验实训电器 | 采购有3C认证和绿色环保节能产品 | 全校 | 采购使用部门、国资处 |
空调、电脑、打印机 | 采购有3C认证和绿色环保节能产品 | 全校 | 国资处 | |
使用维护 | 按规范、要求合理使用电器设备 | 人走灯灭、关闭电器电源 | 全校 | 各使用管理部门 |
线路和电器故障 | 报专业人员维护,不得私自处理 | 全校 | 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期外由总务处负责,电教设备由现教中心负责 | |
宣传教育 | 消防安全演习 | 每年1-2次 |
| 保卫处 |
电气安全讲座 | 每年1-2次 |
| 总务处 | |
橱窗、宣传栏、广播、微博、微信 | 每年2-3次 |
| 宣传部、学生处、团委 | |
“安全生产月”活动 | 每年1次 |
| 办公室牵头 |